关于“为中国干杯”奥运宣传口号的实施与延伸

  一、燕京啤酒作为北京2008年奥运赞助商,积极争取成为国家体育总局水上运动中心官方合作伙伴以及中国皮划艇队官方合作伙伴,为其提供必要的服务和资金支持。

  二、燕京啤酒赞助体育事业,将企业的激励机制引入体育竞赛及训练中去。直接支持在北京奥林匹克水上运动中心举办的32个比赛项目,并鼓励中国运动员争金牌、夺银牌、抢铜牌。

  三、2007年6月29日,经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研究决定:

  (一)凡是在北京水上项目中心举行的32项比赛中,中国队每取得一块金牌,燕京啤酒奖励中国队运动员100万元;

  (二)凡是在北京水上项目中心举行的32项比赛中,中国队每取得一块银牌,燕京啤酒奖励中国队运动员50万元;

  (三)凡是在北京水上项目中心举行的32项比赛中,中国队每取得一块铜牌,燕京啤酒奖励中国队运动员20万元;

  四、燕京啤酒赞助北京女排的训练,支持北京女排参加全国联赛、国际比赛,为赛事提供必要的服务和资金的支持。

  五、燕京啤酒积极支持“好运北京”系列测试赛各项活动,积极提供必要的资金支持和物资支持。

  六、燕京啤酒聘请水上项目皮划艇队冠军获得者作为燕京、惠泉啤酒形象代言人,以扩大“为中国干杯”的全国影响力。

  七、在奥运会期间,燕京啤酒通过各种奥运营销活动,组织全国各地市场的消费者、经销商、生产业务骨干1万余人参加奥运盛典,观看奥运比赛,为中国体育健儿加油,为中国干杯。

  2007年6月29日